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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故事很早就开始流传[5],当时的武松形象我们可以从龚开《宋江三十六人赞》中看出,赞称“行者武松”:“汝优婆塞,五戒在身,酒色财气,更要杀人。”[6]摆明了这是一个不守戒律、贪财使气的酒色行者。元人水浒杂剧中武松剧只存目三种[7],无法得知武松色胆如何,但在明以后各刻本《水浒传》中,武松面对潘金莲的酒色挑逗,其反应是:“睁起眼来道: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8]俨然一个不动于色的道德家面目。
这一形象转变不是偶然的,作为忠义之首的关公形象也有同样变化。王隐《蜀记》:“曹公与刘备围吕布于下邳。关羽启公,布使秦宜禄引求救,乞娶其妻,公许之。临破,又屡启于公,公疑其有异色,先遣迎看,因自留之,羽心不自安。”[9]关羽在战斗结束前,屡次相求曹操,要娶秦宜禄妻杜氏,结果曹操见杜氏异色,自纳了,关羽当然不高兴。英雄好色也是人之常情,但这一故事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地被歪曲,以致引出《关大王月下斩貂蝉》的故事。据车王府曲本《斩貂蝉全串贯》:吕布既灭,貂蝉被张飞擒获,送与关羽,关羽认为“妖女丧邦”,恐为貂蝉惑,唤之进帐,细加盘诘,貂蝉历叙古今兴废,颇有见地,然关羽不悦,拔剑斩之[10]。另有北京戏曲研究所藏本,谓兵荒马乱,关羽恐貂蝉为人糟践,故杀之。无论是为何杀之,总是要拒绝美色的诱惑。明代胡应麟说“斩貂蝉事不经见,自是委巷之谈。然《羽传注》称羽欲娶布妻,启曹公,公疑布妻有殊色,因自留之。则非全无所自也。”[11]女主角在后世演绎中由杜氏变成了貂蝉,而不变的是美色,关羽则由乞娶美人变为斩杀美人。
在男权社会的法则中,女性的存在是为男性提供服务的,其中之一是性的服务。自古以来,人类都把性行为视作男女之间的一场生理和意志的较量,平素身强体壮的男人往往在此败走麦城。失败意味着优越地位的丧失,意味着纵,这对于处在主人翁地位的男性来说,他们在女性面前将永远面临愉悦与投降的危险局面。对性的渴求是男人无休止的生理需要,而性的失败又成了男人常常面对的尴尬结局。屡战屡败显然不是英雄所为,于是,男性英雄在性的诱惑面前必然分化为两种模式:以未央生之流为代表的“性英雄”,以石秀之流为代表的“性的憎厌者”。要么战而胜之,要么远离诱惑。
漂亮女人即使不主动加祸于男人,也必将成为男人的负累。阎婆惜、刘高妻、潘金莲、潘巧云、白秀英、贾氏这等“”自不必说[24],即使贞洁如林冲娘子,也是变相的惹祸者。林冲本是京师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世家子弟,闲适富足,只因娶得美貌“好娘子”,惹着高衙内“自见了多少好女娘,不知怎的,只爱他。心中着迷,郁郁不乐。”[25]并为此设下毒计,几次三番的要将林冲置于死地。林冲自然明白飞来横祸之因由,发配离京时对丈人的一番话“小人今日就高邻在此,明白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26]听来令人心酸,却是林冲的无可奈何之语。
由于女性是作为男性的需要而不是作为独立的社会主体而存在,女性的社会进取之路被父权文化一一堵死,下层妇女跻身上流社会或自主选择命运的惟一可能就是拥有倾倒男人的性魅力美貌。反过来我们可以说,只有美貌的女性才有可能获得影响甚至支配男人的机会。孙绍先在分析《西游记》时说到:书中雄性妖魔大都奇丑无比,而雌妖的化身却多是绝色美女,对此我们只能理解为:男性靠恐吓和暴力迫害人,而女性则靠美惑人。[29]
作为“家中宝”的女性形象,却多有外貌丑化的倾向。闺训中女子“四德”,有“妇容”的要求,但其真实内涵,“决不是要求女性注意修钸打扮,而是相反,要求女性尽可能自觉地减少对异性的吸引力各种明清小说的插图,其正面的女性形象普遍有低头、含胸、敛眉、闭唇、藏手足的特征。”[30]所以各家闺训在谈到妇容时,一般都要强调“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唱三国听三国之人,都宁愿相信诸葛亮因为娶了一位丑陋的贤妻而受益无穷,而不愿看到孙权周瑜因为娶了大乔小乔而有什么好下场。
对于色情男女来说,酒是色的最佳媒体,王婆为西门庆策划的第一出戏,便是吃酒,“待他吃得酒浓时,正说得入港,我便推道没了酒,再叫你买,你便又央我去买。我只做去买酒,把门拽上,关你和他两个在里面”[31]。裴如海精心策划的第一出戏,同样是吃酒:“原来这贼秃为这个妇人,特地对付下这等有力气的好酒”,结果“那一者有心,二乃酒入情怀,便觉有些朦朦胧胧上来,口里嘈道:师兄,你只顾央我吃酒做什么?”[32]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完美人生的文学形象总是与完美的文学本身有着巨大的差异,所以鲁迅先生说《三国演义》“至于写人,亦颇有失,以致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42]有个性缺憾的文学形象相对于“高大全”的文学想像,不仅更加丰富生动,而且更容易走入读者的期待视野,但是,文学英雄的缺点必须限定在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可允许的范围之内,一旦逾越这一游戏规则,形象本身就无法承载“英雄”的光环。
好酒与好色一样,可能妨碍英雄的事业。每次李逵下山,宋江第一要交待的,总是“不可吃酒”[43],李逵因酒闹事,次次闯祸,可他屡教不改。他惟一一次“端的不吃酒”,是在回家搬取母亲的路上。因为此时一旦酗酒,因酒而害了母亲的话,英雄和酒,都将背上“反纲常”的道德骂名,金批李逵忌口是“徒以有老母在”[44],可谓一语中的。所以李母一死,李逵马上就在曹太公家大碗大钟喝得“酩酊大醉,立脚不住”,作者做如此安排,是因为这时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英雄的失误都不会背上伦理和道德的包袱。
种种的情节安排,无非是传达一个暗示:好色所犯的错误是可恶的(触犯伦理道德),而好酒所犯的错误却是可爱的(不触动伦理道德)。故事总是要制造一些误会和偏差,才能讲得有趣和生动。因为英雄犯错,导致情节跌宕,结局好事多磨,无疑是一种可取而且常见的手段。所以说,如果非得让英雄有些个性缺憾、有些错误发生的话,最好是拣轻的、不伤伦理规范的错误来犯一犯。一个好的办法是:让英雄醉酒。单是武松之醉,就有醉打宋江,醉上景阳冈,醉打蒋门神,醉打孔亮等等,其它如鲁智深醉酒五台山,小霸王醉入销金帐,杨志醉失生辰纲,宋江醉酒题反诗等,更是不胜枚举。
酒在生活中是否有此功效不重要,我们讨论的是英雄与酒与女人在文学中的关系。在传统观念中,酒是供给男人共享的物品,绍兴有条“投醪河”,传说越王勾践曾将美酒倒向河的上游,说是不愿独享,要与将士一起迎流共饮,军心居然得以大振。相反,男女之间,却不能在酒中寻得共同语言,当同时面临美酒和美惑的时候,英雄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酒,潘氏金莲置下美酒,“只顾把眼来睃武松”,可是武松“只顾吃酒”[46],并无言语,正应了“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儒家文化维护社会稳定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是维护血缘的纯洁和稳定,而血缘的纯洁集中表现在父系血统的纯洁,为的妇女作为父系血统的生殖工具就必须在性生活上绝对忠于丈夫家族,具体的说,是忠于丈夫个人。在所有防范女权的规范中,对性的规范是最不允许但又最容易被冲破的,正如凯特米利特说:“所有的人都同意:当前女性的解放,特别是主动求爱的新权力,将女性推上了统治地位。像所有旧制度的维护者一样,他们将被压迫者获得权力解释为对他们天生特权的侵犯。”[48]
的偷汉行为,几乎都是主动的[52]。潘金莲潘巧云自不必说,《替杀妻》中,张千说嫂嫂:“不睹时搂抱在祭台边,这婆娘色胆大如天,却不怕柳外人瞧见。”[53]《黑旋风双献功》中,郭念儿主动约会白衙内:“衙内性儿乖,把他叫将来,说些私情线]《燕青博鱼》中的王腊梅也是主动约会者:“明日是三有三日,俺两口儿烧香去,在同乐院里吃酒。我在那里等你,疾些儿去,早些儿来。”[55]其余的什么萧娥、贾氏,也都是“伶俐勾当”中的主动者。
孙氏的分析是有道理的。现在流传的水浒故事,尽管是民间流传的集合,但终归是文人加工的产物。封建文人始终是社会伦理的传播者和维护者,文人讲述强人的故事,既要保持故事原有的传奇性,又要使英雄行为合乎起码的道德伦理准则,就必须使“杀家”多样化、合理化:家人有的死于意外(如李母),有的死于敌手(如武兄),有的死于自杀(如林妻),更多的是设置情节为英雄杀家提供借口,让英雄操刀去杀可杀的人(英雄一定要杀人,这是投名状)。
民间自古就有浓重的“仇妻”心态,妻子作为外来的人口,在家庭伦理中是最无足轻重的一个。四川岷江上游的羌人,常把种种灾异归结为“毒药猫”的行为,而作为恶灵的“毒药猫”,清一色是嫁入当地的外族女子,反映了原始羌人对“妻子”这一角色的极度不信任[62]。鲁西南一首儿歌“小八狗,上南山/砍荆条,编篮篮/编了篮篮蒸馍馍/蒸了馍馍给谁吃/给爹吃,给娘吃/不给媳妇一点吃!”明确地把媳妇摆在了家族的对立面。在俄罗斯也有一首类似的儿歌唱道:“谁去打水?儿媳妇/谁要挨揍?儿媳妇/为什么要揍她?因为她是儿媳妇。”[63]
在梁山泊英雄看来,杀人不仅是一种惩处手法,更重要的,它还是一个江湖强人“结为刎颈之交”的仪式。李逵杀了郭念儿后,“我将着这两颗头上梁山,宋哥根前献功走一遭去。”为什么非要带回梁山呢,是因为英雄们还要“庆贺开筵” [77]。《燕青博鱼》中的王腊梅被捉上梁山之后,宋江判道:“将这奸夫奸妇,背绑绳缠,拿上山去,绑在花标树上,杀坏了者。敲牛宰马,杀羊造酒,做一个庆喜的筵席。”[78]其余《还牢末》、《三虎下山》、《闹铜台》等,有着完全一样开筵庆贺的仪式。
与水浒英雄一样,酒在萧峰的江湖生活中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与奇淡对应的,是酒量奇高,酒性奇烈。少室山上,“萧峰于三招之间,逼退了当世三大高手,豪气勃发,大声道:拿酒来!一名契丹武士从死马背上解下一只大皮袋,快步走近,双手奉上。萧峰拔下皮袋塞子,将皮袋高举过顶,微微倾侧,一股白酒激泻而下。他仰起头来,骨嘟骨嘟的喝之不已。皮袋装满酒水,少说也有二十来斤,但萧峰一口气不停,将一袋白酒喝得涓滴无存。”[86]
当“”与“情义”发生冲突的时候,“夫妻”与“兄弟”之间的二难选择,是最能体现“英雄”本色的勾当。马大元在康敏与萧峰之间,无疑选择了萧峰。康敏对萧峰说:“我偷看了那封信,得知了其中过节,我便要马大元当众揭露,好叫天下好汉都知你是契丹的胡虏,要你别说做不成丐帮帮主,便在中原无法立足,连姓命也是难保。(马大元)他非但不听我话,反而狠狠骂了我一顿,说道从此不许我出门,我如吐露了只字,要把老娘斩成肉酱。他向来对我百依百顺,几时有过这样的疾言厉色?”[88]
中国古代传统叙事,在时间上,往往是因果相接,遵循“原因1结果1(原因2) 结果2(原因3)结果3”即:前一时间的行为是后一时间行为的原因,作为结果的行为又是更后一时间的行为的原因,如此因果相接,不间断地线性发展。表现在具体的故事演述中,也即母题出现的顺序等同于母题在该类型故事中的理论顺序。这一叙述方式的优点是故事逻辑清楚,情节发展有序;缺点是没有悬念,波澜不惊。在空间上,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展开的事件往往分开叙述,也即所谓的“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把不同空间的行为交待清楚了,再把双方引至同一地点,演示冲突。这种叙事方式优点同上,缺点是,情节必然在空间转换时处于中断状态,文气不能顺畅。
[52] 非常有趣的是,像《容与堂本水浒传》,一方面极力排斥女性;另一方面,每一涉及女性时,小说又极尽铺张之能事,从头到脚,从体形至眼神,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女人的的风态,而且总把女人说成是风流故事的主动者。即使写一个无关紧要的金翠莲,也用去84个字来说唱她只是“有些动人”的颜色。青木正儿《中国近世戏曲史》说:“然金莲之事,以其事极艳而有趣,戏场至今犹演之不绝。”可见在另一层意义上,极有可能这种女人主动挑逗男人的杀嫂故事还是男人意淫的产物。
[66] 鲁达第一次见了史进:“你既是史大郎时,多闻你的好名字,你且和我去上街吃杯酒。”不一会见到李忠,又说:“既是史大郎的师父,同和俺去吃三杯。”石秀路见杨雄有难,放下柴担,就要上前帮手,杨雄则当即表示“我今日就结义你做个兄弟”,并马上叫酒保安排酒菜:“我和兄弟今日吃个尽醉方休。”几乎同一时,戴宗也上前挽住石秀,邀入酒店里来:“因见壮士仗义之心,只恐一时拳手太重,误伤人命,特地做这个出场,请壮士酌三杯,到此相会,结义则个。”如此案例,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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